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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2-04-12 10:36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系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大中小学科研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和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实习实训教学中心负责组织全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二)各系(部)负责组织教师对所属实验室(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工作;

      二、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实习实训教学中心要加强指导和统筹,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后续督促整改工作。各系(部)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要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1.各系部结合自身实际,参照《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相关内容,组织对各类归属实验室进行自查,并于4月15日之前将《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3)报送至实习实训教学中心肖杰处;

2.实习实训教学中心于4月12日前完成全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于4月15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省教育厅;

    (二)整改阶段

      1.实习实训教学中心、各系(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实习实训教学中心将参照《大中小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梳理出需要各系(部)补充完善的二级单位制度、文件及材料目录,提供给各系部,于5月5日前进行补充完善。

     3.实习实训教学中心根据系部提交的《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和中心检查出的问题,于5月5日前对各系部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查,对没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实习实训教学中心将进行通报,请务必高度重视。

     (三)现场检查阶段

      省教育厅将开展2022年度大中小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采取“自查与重点抽查、高校职业院校交叉检查、市州自查、省教育厅全程参与”的方式进行,437必赢会员中心将由遵义医科大学进行实地检查评价,检查时间2022年5月5日至6月15日,实习实训教学中心及各系(部)应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及实验室检查专家组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肖杰 15772288605

 

附件1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docx

 

附件2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doc

 

附件3437必赢会员中心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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