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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3-07-03 09: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类别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专项:研究期限半年(2023年7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

(二)2023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期限1年(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二、选题范围

项目研究应根据《选题指南》(附件2)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方向,结合研究者自身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开展研究。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但不得自拟选题进行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条件要求详见《通知》。

(二)本次申报中,项目申请人和项目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不能再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参加申报;课题组成员均不得多于5人,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已获得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在研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四、组织形式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立项即结项制。即项目申报人先根据《选题指南》选择选题报省教育厅备案,后自行开展研究;待研究期限结束后,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备案项目研究成果进行评审、立项(结项),立项数量不限。各备案项目研究成果达到考核指标的,均可申请参加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给予不同等次的立项资助,其中合格等次资助经费2万元;良好等次资助经费4万元;优秀等次资助经费6万元。同时,各学校须按照不低于1:1配套科研经费支持。

(二)考核指标。所有备案项目须完成合格等次及以上考核指标要求,方能申请参加立项(结项)评审。各等次考核指标如下:

1.合格等次,须至少完成下列研究任务其中之一:

1)研究成果获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或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排名第一);或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获得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包括各市、州党委政府)认可采纳,并提供认可采纳证明,取得一定资政、社会或经济效益(排名第一)。

2)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纸质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

3)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1篇及以上。

4)在复合影响因子为0.8及以上(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的期刊发表相关文章2篇及以上。

5)在复合影响因子为0.5-0.79(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的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3篇及以上。

6)出版相关学术专著一部。

2.良好等次,须至少完成下列研究任务其中之一:

1)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纸质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

2)在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1篇及以上。

3)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排名前二)。

4)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内参发资政报告1篇及以上。

或至少完成下列研究任务其中之二:

1)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及以上(排名第一),或研究成果获得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或贵州省委省政府组成部门认可采纳,并提供认可采纳证明,取得一定资政、社会或经济效益(排名第一)。

2)在《贵州日报》《当代贵州》纸质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

3)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1篇。

4)在复合影响因子为0.8及以上(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的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2篇及以上。

5)出版相关学术专著一部(须为附件4目录内出版社)。

3.优秀等次,须至少完成下列研究任务其中之二:

1)研究成果获正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排名前五); 或获副国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排名前三);或获省部级正职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排名第一)1次及以上。

2)研究成果获得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或贵州省委省政府认可采纳,并提供认可采纳证明,取得一定资政、社会或经济效益(排名第一)。

3)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纸质版发表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

4)在国家级权威刊物(含《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新华文摘》)内参发资政报告2篇及以上。

5)在CSSCI 来源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1篇及以上。

6)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文章2篇及以上。

7)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排名第一)。

8)出版相关学术专著一部(须为附件4目录内出版社)。

(三)所有参加立项(结项)评审的研究成果,应保证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并标注“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选题编号、选题名称”字样,且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课题)资助字样。

五、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年7月5日14:00前将本单位材料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mtxy.edu.cn。

材料格式:以单位命名的一级文件夹,内含《申报备案汇总表》(以单位名字命名)1份及《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表》(申请人姓名命名)若干。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吴嘉嘉(电话:0821-28797040,QQ:915998680)。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pdf

2.贵州省教育厅2023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指南.doc

3.我院202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推荐申报备案汇总表.xlsx

4.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doc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出版社目录及新闻出版总署公示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名单.doc

 

 

科研处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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