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课程线上申请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1.本次重修线上申请针对已毕业仅获得单证、仅获得结业证以及申请获批延期毕业的学生、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学生开放。
2.学生重修课程申请时间:3月9日9:00至3月13日23:59止,各教学单位须在3月14日23:59前完成所有审批及置课工作。逾期不再受理重修课程置课事宜,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申请及审批、置课工作。
3.本次重修课程申请可选不可退,提交请务必谨慎,一经送审学生须按照申请课程完成修读。
二、重修人员范围
1.必修课程补考、缓考、重修不合格者。
2.必修课程考核旷考、取消考核资格者。
三、重修线上申请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时,请谨慎选择重修课程及教学班,申请一经送审将不予修改。凡选定的课程,学生应参加该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无故不参加者按旷课处理。
2.学生申请界面选择教学班时若所有教学班大于50%课时或全部课时有冲突,请参与下一年重修;若少于50%课时有冲突,冲突部分课填写自修申请表(附件1)申请自修,并至开课单位审批、置课,置课请按照教学单位重修课程置课操作手册(附件2)进行操作,自修申请表需备份至教务处。
3.思政课、实践课不允许申请自修,其余课程每学期每生仅可申请一门课自修。教学单位需严格审核自修申请表,若与当前课表仅存在部分冲突,只能自修冲突部分,不冲突部分需要跟班学习,并按时完成教学班教师安排的各项任务,否则将影响课程考核。
4.重修申请送审后,经开课单位教学秘书、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即代表完成置课。学生请务必通过查看课表进行确认是否完成置课,如有问题及时反馈。
5.因培养方案变动,个别学生重修课程号与本学期开课课程号不一致,学生修读完可申请课程置换。
6.重修名单内学生线上操作与重修名单外学生(如已毕业仅获得单证、仅获得结业证以及申请获批延期毕业的学生、需提升绩点学生)操作流程不一致,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仔细阅读操作手册(附件4)。
7.重修不组织缓考、补考。
8.有任何无法解决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系教师,若本系教师无法解决则由教师及时反馈至教务处。
9.请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线上申请,且务必查看附件后再进行相关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