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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必赢会员中心关于开展“以劳育美·以美育人”劳动教育系列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2-04-29 10:13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 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以劳育美·以美育人”劳动教育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之际,学校拟定于2022年5月开展“以劳育美·以美育人”“五个一”劳动教育系列主题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办美的教育,才是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目的

推进我校劳动教育工作开展,引导和教育广大学生树立劳动意识、增强劳动观念、养成劳动习惯,弘扬劳模精神、抗疫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学习风尚,通过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让学生感受劳动之美,彰显教育之美,激发广大师生奋发有为的进取状态,积极投身到教育强校的发展和建设中来。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次劳动教育主题班会,唱响劳动旋律。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处);配合部门:校团委、各教学单位)

1.开展目的

深化学生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认识。

2.开展方式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贵州省大中小学开展“走好新时代长征路”2022年思政系列主题班会的通知》要求,围绕“青春致敬青春喜迎建团百年做最美劳动者”主题,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省有关劳动教育文件精神,以及各种生产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知识,将劳动教育深度融入校园文化活动中,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横幅、黑板报、电子屏、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劳动教育知识,组织学生观看、阅读《大国工匠》《大国重器》《铁人王进喜》等讴歌劳动者的影视纪录片和书籍,积极开展“劳模进校园”、劳动教育集中宣传月(周)等教育活动。

(二)开展一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劳动精神。(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处);配合部门:后勤管理处、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1.开展目的

通过丰富实践内容,使学生体验不同的角色、参与多种活动,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全面发展。

2.开展方式

注重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学生劳动技能,设立五一”劳动周,组织师生至少开展一次以集体劳动为主的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教室管理、宿舍管理、食堂帮厨、快递收发、校园绿化等勤工助学岗,引导学生走进劳动一线。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校园卫生保洁和绿化美化,把学校草地、花坛、食堂、餐厅、宿舍、文体设施等作为学生接受劳动实践的场所,明确学生承担力所能及的学校日常、清洁卫生事务,参与校园绿化管理、文体设施清洁、学生宿舍整理、食堂餐厅保洁、餐具清洗等。

(三)组织一期劳动教育相关比赛,提升劳动本领。(牵头部门:校团委;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1.开展目的

充分营造劳动教育氛围,激发师生参与劳动的积极性,使劳动理念、知识和技能通过比赛入脑入心,充分挖掘师生劳动潜能。将劳动教育思想贯穿老师、学生、家长,共同关注学生劳动教育。

2.开展方式

充分利用传统节日,结合“多彩校园.闪亮青春”全省校园文化活动月等工作开展,组织师生广泛开展劳动教育知识(技能)竞赛、诗歌朗诵比赛、歌唱比赛、征文大赛等线下比赛。通过学校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文明实验室、文明食堂、“光盘行动”等评比,开展线上内务整理、洗涤缝补、变废为宝、垃圾分类等作品比赛,引导家长与学生共同学习、共同参与,评选一批劳动小能手、奉献小标兵、技能小工匠、服务小明星。

(四)开发一批劳动教育课程资源,涵育劳动情怀。(牵头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1.开展目的

通过各学科之间对劳动教育知识的渗透,培养师生的劳动意识,增强师生劳动能力,树立正确的劳动观,涵育劳动情怀。

2.开展方式

开足开好国家规定劳动教育课程课时的同时,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有关要求,分学段、分课程、分区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材施教,开发一批劳动教育地方和校本课程资源,要将劳动教育思想与其他学科有机融合,如在德育、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劳动观念和态度的培养,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中加大动手操作和实验技能的培养,在音乐、美术等课程上融入劳动歌、手工制作等活动,提高劳动技能。

(五)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强化劳动保障。(牵头部门:教务处;配合部门:后勤管理处、实习实训教学中心、各教学单位)

1.开展目的

为学生劳动教育课程开展提供服务保障。

2.开展方式

安排一批土地、山林、草场等作为劳动教育学农实验农场,确认一批企业作为学工实践基地,遴选一批城乡社区、福利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作为服务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创造条件开辟校园“小农场”“小工坊”“小厨房”“小车间”,设立校本劳动技能培训场地或“田园课堂”,开展种养、服务相关劳动教育实践课程。按照《贵州省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建设标准(试行)》加大基地软硬件建设,加强基地运营资质、活动课程开发、设施设备完善、师资队伍培养、安全措施保障等工作,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市级劳动教育示范基地。

四、工作要求

(一)各责任单位根据上述活动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自行拟定具体内容,组织开展该系列活动。同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活动结束后,各牵头部门负责人汇总过程记录,包括方案、图片、简报或总结等材料。于2022年5月15日前将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陆德辉老师处,电子邮箱:710782890@qq.com。

 

 

 

                                                                         教务处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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