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院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教学管理规程。 一、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内容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管理规律,改革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是: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二、教学计划管理1、教学计划的定义 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需要,适时修订。 2、教学计划制订的程序 教务处提出本校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及要求;由系(部)主持、并组织基层教学单位具体制订教学计划,经系部教学委员会讨论审议,主任核准,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后,主管校长审核签字下文执行。 3、教学计划的实施安排 (1)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每学期第10周向各系(部)下达教学计划执行表,系(部)根据教学计划执行表落实下学期课程或其它教学任务,确定任课教师和考核方法,并按时上报教务处,逾期不报或不能落实教学任务,造成教学事故的,要承担教学管理责任; (2)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执行表安排教室和授课时间,编制课表; (3)对于实践教学环节,由系(部)编制单项教学环节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 (4)教学计划所列的各门课程,环节的名称,学时,开课的学期,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开课单位和任务说明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由教学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才能变更。 三、教学运行管理1、制订课程教学大纲 (1)教务处提出制订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原则; (2)教学大纲由系(部)组织相关教师编写。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 (3)教师编写的教学大纲需经基层教学单位审查,经系部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2、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 课堂教学由基层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具体任务是: (1)选聘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被选聘的新开课或开新课的教师必须经过所开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建立岗前培训制度。任课教师的资格审查由系(部)负责,并报教务处备案;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编写教学日历、教案和讲稿,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建立听课、自检、自评教学质量等制度; (3)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和创新能力的训练。 3、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 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由基层教学单位负责,具体任务是: (1)制订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和计划,并严格考核; (2)选聘具有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认真负责、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承担实践性教学任务,被选聘的新开实验或开新实验的教师必须经过所开实验各个教学环节的严格训练,建立岗前培训制度。任课教师的资格审查由系(部)负责,并报教务处备案; (3)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和编写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教学文件,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编写教学日历、教案和讲稿,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建立听课、自检、自评教学质量的制度; (4)组织任课教师研究实践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注重对学生思维方法、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训练。 4、教学考核 全校公共课和校级选修课的考核由教务处与相关系(部)协商安排(包括考试的主监考教师、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其它课程的考试安排由各相关系(部)负责,但不能与全校公共课和校级选修课相冲突,并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备案。 5、日常教学管理 教务处负责制订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年度或学期教学计划执行表、课表、考试安排表,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稳定。对这三项重要表格文件的执行情况要有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执行结果要记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各教学单位如需对教学进度、课表和考试安排表进行变更,必须经教学单位分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查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协调安排。教务处要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各系(部)要按教学计划执行表、课表、考试安排表等规定的教学活动进行管理,经常了解教学信息,及时反馈教学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填报各种教学档案资料,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6、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考核及毕业资格的审查与管理。教务处负责制订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经学校批准后严格执行。学校建立统一的学籍档案管理办法,实行全校计算机统一管理。学生的学籍处理由教务处、系(部)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分级处理。学籍管理要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和及时。学生的违纪处理(包括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由学生所在系(部)与学生处负责,处理结果应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7、教师工作管理 学校教务处配合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量和规定的师生比要求,确定学校教学编制。分别制订必修课与选修课、基础课与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教学环节等不同性质、不同类别课程的工作量管理办法。做好每学年(或每学期)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态度、教学质量及效果、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与研究和其他教学兼职(如导师、班主任)的完成情况。 8、教学资源管理 学校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设施,要充分加以利用,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效益。教学设施的使用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教学设施的维护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后勤部门要保证教学设施的完好,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9、教学档案管理 学校建立必要的机构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确定各类教学档案内容、保存范围和时限。教学档案一般包括:教学文件、教务档案、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习档案、教务处及系(部)级教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每年进行档案归类。 四、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1、教学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1)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新生质量关,搞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新生高考成绩分析,入学新生全面复审等工作。此项工作由校招生部门负责。 (2)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分步实施,此项工作由教务处和相关系(部)负责; (3)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此项工作由相关系(部)负责,教务处监督; (4)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主要是提供充足的、最新的图书资料,提高计算机辅助教学、电化教育、仪器设备、体育场馆、多功能教室的水平和教学管理人员的服务质量,此项工作由教务处提供信息、措施,学校协调,相关部门负责; (5)实行科学化考试管理,主要是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及试卷分析,做好考试及授课工作总结,此项工作由系(部)负责,教务处监督检查。 2、教学质量检查 经常了解教学情况,加强教学信息反馈过程的管理。各教学环节的经常性检查,可以通过抽查学生作业,分析平时测验及考试成绩和试卷,召开座谈会,检查性听课,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组织,定期反馈教学信息等方式进行。定期的教学检查,一般可安排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等。此项工作由相关系(部)负责,教务处、校教学督导团督促检查; 3、教学工作评价 教学工作评价是宏观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学校教学工作评价一般包括:校总体教学工作评价: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价等。开展教学工作评价,要明确目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部);要抓好基础,突出重点;要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 学校和系(部)成立教学工作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和系(部)的教学评价工作。 五、教学基本建设管理1、教学基本建设的内容 教学基本建设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风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2、学科和专业建设 要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学校现有条件的实际,科学规划学校的学科和专业结构体系(部)。要拓宽本科专业口径、扩大专业基础,增强学生适应性。要稳定和提高基础学科水平,形成基础与应用学科的互补;重视发展应用学科和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改革和更新传统学科及专业,适度发展新兴学科、交叉边缘学科及专业;发挥本校优势,办出特色。要注意根据学科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新办专业要按程序申报。申报时要充分调查论证,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各专业办学条件认真审定。 3、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要进行理论研究,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要制订建设规划,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部)统建设;要以建设优秀课程为中心,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部)的改革;重视系(部)列课程建设,改革专业的课程结构体系(部)。要把重点课程建设和优秀课程评选作为一项整体工作。系(部)抓重点课程建设,学校从中培养若干门优秀品牌课程。 4、教材建设 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设规划,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多媒体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采用推荐教材或自编教材及其它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时,要注重质量。要鼓励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并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课程建设,依据教学大纲抓好讲义或自编教材。要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和优秀教材评选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系(部)要制订教材建设规划,并按时选订教材。教务处做好教材的预订、发行管理工作。 5、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要坚持校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实验室建设一定要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匹配,防止分散配置、分散管理、局部使用、低水平重复的低效益建设方式,注意集中力量建设好公共基础实验室;做好实验室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经费管理,改进分配和设备投资办法,提高投资效益,提高设备利用率;组织实验室建设的检查验收。校内实习基地的建设,要突破仅限于感性认识、技能训练的旧模式,使之成为可模拟产业工业、自然生态、社会等环境进行综合教育训练的课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同时要改善实习条件,健全实习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努力把实习与承担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互利互惠,以取得校外实习单位的支持。 6、教风、学风建设 教风、学风建设包括教师的治学与教学作风,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作风建设。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逐步形成好的传统。要坚持重在教育,建管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坚持“校、系共同抓,教师人人管”的做法,把学风建设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要通过教学改革,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并充分利用选修课、第二课堂等形式扩展学生学习的领域。要特别重视考风建设,通过严肃的教育和严格的管理,坚决制止作弊等错误行为,纠正不良风气。 7、教学队伍建设 通过体制改革,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校、院及基层教学单位均要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基层教学单位负责教师的具体培养与提高,层层负责、抓好落实。要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在职与脱产培训结合、以在职为主;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注意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充实教学第一线。 8、教学管理制度建设 要制订并完备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进程计划、教学日历、课程表,学期教学总结等。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包括学籍管理、成绩考核管理、实验室管理、排课与调课、教学档案保管等制度,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学生守则;课堂守则、课外活动规则等学生管理制度。 六、教学管理组织系统(部)1、教学管理领导体制 学校教学工作,由学校党政一把手全面负责,党政一把手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校长主持日常工作,并通过职能部门,统一调动学校各种资源为教学服务 ,统一管理教学工作进程及信息反馈,实现各项教学管理目标。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校务会议讨论决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的指导思想、政策、规划、重大改革举措等。建立教学工作会议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2、教学委员会与教学督导团 学校成立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在校长直接领导下,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学校成立校教学督导团,负责全校的教学督导工作。 系(部)可参照学校成立院级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团,研究和决定系(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3、教学管理机构 学校教学管理机构实行院、系二级管理体制,院极管理机构对学校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宏观管理,系级管理机构进行教学的过程管理;基层教学单位在教学管理机构的领导下进行教学的具体实施: 教务处、实习与实践教学中心等部门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中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教务处的工作状态反映一个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的状态。教务处要配备较强的管理干部队伍,明确组织教学改革和建设的责任,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在系(二)级教学管理机构中,由系主任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系党政一把手是系教学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系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系教学委员会是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要定期研究并向系务会议提出有关建议。系务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系可设教学秘书和教务员,在系主任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工作并从事教学状态、质量信息的经常性工作。 基层教学单位是教学管理与实施教学的基层组织,在系(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教学的具体实施和细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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