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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必赢会员中心审计处印章管理办法
2022-04-01 00: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第一条 为规范437必赢会员中心(以下简称学校)审计处印章管理,减少因审计处印章使用不当给学校带来的损失,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437必赢会员中心印章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涉及审计处印章的管理。

第三条 审计处印章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审计通知书,各类审计报告,工程审价单位的业务往来(除年度委托合同的签订),包括日常零星结算审价清单,校内发送的请示、报告、函,业务工作联络公函,财务报销凭证等。

第四条 学院审计处印章由学院指定办公室统一制作,严禁私自制作印章。

第五条 审计处指定专人负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登记簿,印章的专管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

第六条 印章存放必须安全可靠,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因特殊情况需在办公地点以外用印的,必须事先经处领导批准。专管人员因事外出,应将印章交审计处负责人管理。

第七条 审计印章保管人在使用完审计印章后,填写《审计印章使用登记簿》,说明印章使用事由、使用对象、盖章时间、经办人、批准人等,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审计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必须进行保管的审计印章及相关文件的交割,否则不允许离职或调动。

第九条 审计处印章不得用于对外签订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或协议。如果使用印章对外签订协议和合同,导致法律纠纷、经济损失和学校名誉损害,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签订人、经办人和批准人的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由437必赢会员中心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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