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政部门/科研处/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1-23 14:05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单位:

窗体顶端

为做好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工作,有效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及立项率,现启动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现将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应聚焦国家大政方针和政策,紧扣主旋律,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拟申报教师可根据国家政策、重大前沿问题等,进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据库http://fz.people.com.cn/skygb/sk/index.php/Index/seach)查询近三年立项名单,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设计选题,待2024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再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拟申报教师可根据国家政策、重大前沿问题等,进入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s://www.sinoss.net/gl/xmgl/tzgg/)查询近三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名单,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设计选题,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申报条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各单位应对照往年申报条件,广泛深入动员。其中,以下人员可重点动员:(1)已获得省部级项目的教师;(2)35周岁以下有一定前期成果积累的教师,可动员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3)40周岁以下有一定前期成果积累的教师,可动员申报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

三、预申报安排

(一)申报摸底阶段

2023年12月1日前,各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应根据自身研究积累、研究兴趣和本学科的前沿问题确定选题,填写《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摸底统计表》(附件1),发送至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发送至科研处。

(二)申报打磨阶段

1.首轮专家论证(选题论证)2023年1215日前,各文科教学单位召开线上或线下选题论证会,邀请校外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对拟申报教师的选题进行逐个指导。会后5个工作日内,各单位科研秘书将选题论证会见证性材料发送至科研处作留档记录

2.申请书撰写选题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拟申报教师应立即开始撰写《申请书》初稿。2023年1231日前完成初稿并提交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

3.二轮专家论证(申请书论证)20241月20日前,各文科教学单位按照一级学科或研究方向,邀请校外知名专家来校,就《申请书》开展第二轮同行专家论证工作拟申报教师应根据专家论证会意见修改《申请书》会后5个工作日内,各单位科研秘书将选题论证会见证性材料发送至科研处作留档记录

(三)完善提交阶段

1.修改完善:全国哲社办、教育部社科司发布申报公告后,各文科教学单位应立即组织拟申报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各申报人应在申报公告正式下发后10天左右确定最终申报选题,并完善《申请书》《论证活页》等材料,交由科研秘书统一发送至科研处。

2.三轮专家论证1对1指导):省哲社办分配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标后,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上报名单,申报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并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1对1论证指导。未被推荐的项目,应抓紧时间修改完善,可积极申报教育部项目。

3.审核提交各单位科研秘书负责本单位教师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科研秘书统一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对申报材料定稿进行形式审查复审,并按上级部门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该环节具体安排以上级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往年申报条件规定,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与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请拟申报教师提前做好申报规划。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往年申报两次以上未获批的选题,不再予以推荐。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不限额,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请资格。

2.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具有博士学位者,原则上必须参与申报。无故不申报的人员,将取消学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及其他校级项目对其资金支持。

3.本通知中所有需提交至科研处的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915998680@qq.com,纸质版统一提交至行政楼222室。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吴嘉嘉(QQ:915998680,联系电话:18212187035)。

 

附件:1.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摸底统计表.xlsx

2.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选题汇总表.xlsx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4.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rar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科研处    

20231123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