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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工作的通知
2024-02-29 09:15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定于31日至322进行。现将补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不含通识类选修课和重修课程)期末成绩不及格的同学可参加本次补考。办理过缓考手续的学生,直接参加缓考课程的补考即可。重修、旷考、考试违纪、作弊的同学不得参加本次补考。

2.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补考工作。各教学单位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考试日程》(附件),至少提前两天到教务处领取期末考试备用卷,印制好试卷并做好保密工作。

3.考试结束后请授课教师及时进行试卷评阅,成绩录入的截止时间为325日。根据《437必赢会员中心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补考合格者,成绩以卷面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4.通知监考教师及补考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监考、补考(时间和地点)。

5.根据《437必赢会员中心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无故不参加补考者不得参加下一次重修,请本次参加补考的学生务必按时参加考试。

6.请各教学单位做好考试巡查,做好巡考记录。

       7.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0851-28797013。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考考试日程.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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