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2019-10-23 16:58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关于申请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化中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俄语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启动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计划(第二批)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4、本科插班生:6-36个月

二、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访问学者、本科插班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符合《2019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申请时应已获得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7、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年龄不超过50岁(1969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我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或专业排名前30%。

8、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五、工作安排:

符合申请条件且有意申请者,请于2019年10月20日-31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申报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的请选择“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其他人员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需打印《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在打印该表时,将自动生成《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表中“推荐单位意见”一栏,需由所在单位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推荐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请申请人务必于2019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班前,将《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国内导师推荐信(仅申请联合培养硕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需要)一并送到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处。

有意参加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的老师,请在国家留学网查找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要求准备材料,根据流程提交后送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处。联系人:唐智余,电话:15285927470。

 

    附件:1. 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申请表

    2. 网报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处

                                                   2019年10月23日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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