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食品科学与工程系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共青团员“推优”工作,夯实“推优”基础,明确“推优”规程,积极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提供新生力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结合我系实际,现将“推优”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基本条件
第一条 年满18周岁且达到1年团龄,自觉拥护党的纲领、章程、决议,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按时交纳团费的优秀团员。
第二条 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要求,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后方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
第三条 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感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入党动机端正,努力学习党的先进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第四条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前一学期学习成绩排名列专业年级前30%或学分加权平均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且入学以来思政课课程无不及格情况,前一学期无挂科课程(除公共选修课)。
第五条 本人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纪律处分、或处分已撤销(考试作弊一票否决)。
第六条 每个班级入党积极分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二)优先推荐
第七条 加大对“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学员的重视程度,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八条 在班级、学生会、团总支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表现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第九条 荣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及外设奖学金者可优先考虑。荣获军训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省、市、校级荣誉称号者、退役大学生可优先考虑。
第十条 在科研项目、学科竞赛、文体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为校、系争得荣誉者可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 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听从安排,服从管理,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做好人、好事,受到通报表扬者可优先考虑。
(三)不予推荐
第十二条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第十三条 出现课程不及格、考试作弊、宿舍内使用违禁物品、宿舍卫生成绩较差,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或在团支部思想品评、民主评议中得分较低的。
第十四条 不符合学院规定的其他推荐要求。
二、推优规程
(一)会议申请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团总支批准同意后方可召开。(附件2)
(二)会议流程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候选人的产生应根据日常表现、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团总支存档),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附件3)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团总支存档)。(附件4)
6.团总支将“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三)信息上报
团支部上报《关于召开“推优大会”的申请》(纸质版)、会议记录(电子版)、《团员推优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纸质版)至团总支(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经团总支汇总审核后上报至校团委。(以上表格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严肃开展。团支部应按照选拔标准、会议流程、工作要求严肃开展推优工作,做好工作准备,严禁降低标准、简化程序、敷衍了事。
(二)严禁虚假。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三)严格审核。团总支应严格审核候选人信息、会议应到实到会人数、会议程序等,确保信息真实性,有效性。
附件:
1.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
2.关于召开“推优”大会的申请(模板)
3.XX团支部“推优”大会表决票
4.关于拟推荐XX同志等X人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模板)
5.XX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模板)
6.团员推优信息统计表
7.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共青团437必赢会员中心食品科学与工程系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