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2年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的通知
2022-06-07 00:00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按照团中央和团省委关于实施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相关要求,决定开展我院2022年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统筹校内校外共青团力量,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基层,了解社会实际、服务人民群众、增强时代责任、提高社会化能力。

二、实践对象

全校学生。

三、实践内容

1.参与社区治理。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开展服务。

2.开展课后服务。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3.组织社会调查。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4.开展文体活动。围绕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律、精神文明创建等内容,以书法、绘画、歌曲、舞蹈、话剧等多种形式,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公益性文化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5.促进基层团建。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

四、工作安排

1.摸排服务意愿(6月9日前)

按照遵义团市委安排,我校结对仁怀市及赤水市开展大学生社区实践。各系摸排学生到仁怀市、赤水市有社区服务需求基层开展服务的意愿,于6月9日前报至校团委。

2.组织结对(6月15日前)

校团委根据各系反馈的服务意愿清单,组织接有社区服务需求的基层点和有服务意愿的团组织(学生)进行结对。

3.开展实践(6月15日以后)

在疫情防控形势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开展报到实践。鼓励和倡导日常社会实践机会较少的学生积极参与。综合学生服务事项、时长频次、工作成效和群众反映等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兼任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副书记、委员或团建指导员、青年干事等职务,进行重点联系培养。

4.认证评价(实践结束后)

结对周期结束后,给予参与结对实践的学生将实践鉴定表交至各系,各系汇总后交至校团委。

五、其他

1.将大学生参加社区实践计划情况作为学生参评各项团内荣誉、推优入党和骨干选育的重要参考,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2.将学生符合志愿服务标准的工作计入志愿服务时长

3.将兼任基层团组织职务等团内激励内容记入“智慧团建”系统

4.团学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校内学生团干部、“青马工程”学员学生党带头参加,带动青年学生广泛参与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