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不断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营造校园阳光体育活动的氛围,构建体育课与课外体育活动协同联动的学校体育工作格局,引导学生养成热爱体育、崇尚健康、经常锻炼的习惯,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切实将“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借助“闪动校园”APP打卡跑步平台,开展“校园阳光健康跑”课外锻炼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4个年级)。
二、活动地点
校区校园内(校内已卫星布置点位,APP上线即随机生成点位),学生按照系统指定的随机线路进行健康跑。
三、开展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6月18日,每周一至周日
大一、大二学生:5:30---8:00 16:00---22:30
大三、大四学生:5:30---8:00
学生在以上时段内自行安排跑步时间,上传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晚24:00。
四、基本要求
(一)大一、大二学生:
1.学期总里程要求:120公里。
2.早上时段跑步次数不低于20次。
3.有效锻炼要求:
(1)有效速度:每公里配速应为3分30秒至11分钟00秒。跑步完成时间不得超过或少于规定范围,否则系统将默认该次跑步无效。
(2)有效距离:每人单次最少1公里,每天最多3公里。
(3)有效步频:每分钟60-300步。
(4)点位要求:每人每次路线为随机终点,须跑完学校规定公里数且至少经过3个感应点位。
(二)大三、大四学生:
1.有效出操不少于20次。
2.有效锻炼要求:
(1)有效速度:每公里配速应为3分30秒至11分钟00秒。跑步完成时间不得超过或少于规定范围,否则系统将默认该次跑步无效。
(2)有效距离:每人单次最少1公里,每天最多3公里。
(3)有效步频:每分钟60-300步。
(4)点位要求:至少经过3个感应点位。
学生按照以上规则完成健康跑,方能保存成绩,并上传、计入成绩,达标可获“第二课堂”文体素质拓展模块3积分。
全校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课余体育锻炼。大一、大二年级学生跑步不达标体育课平时成绩以0分计,体育课按重修处理,具体重修办法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大三、大四年级学生跑步不达标,取消评优评奖资格,并全系通报批评。
五、激励措施
“校园阳光健康跑”总里程排名前60名者,在学期期末为其颁发“阳光长跑达人”荣誉证书。
六、其他说明
(一)因病学生凭医院证明可提前向任课教师提交《437必赢会员中心学生免于执行课余体育锻炼申请表》(附件1);医院证明应为三甲及以上资质的医院出具的证明书、诊断书或能证明不能参与跑步的凭证。
(二)具有残疾证或明显具有残疾特征而不能参加课余体育锻炼的学生,可提交《437必赢会员中心学生免于执行课余体育锻炼申请表》(附件1)。
(三)为进一步鼓励学校学生参与学校各运动项目的发展,因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并主动积极参加训练,可视情况给予免跑处理。
(四)大一、大二学生跑步出勤由公共基础教学部负责;大三、大四学生由于不开设体育课程,跑步出勤以及相关事项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如因统一外出实习,各系要统一做好备案。
(五)退役军人按照《437必赢会员中心学生参军入伍激励办法》给予免跑处理。
(六)参加考研的同学,出具准考证、考试成绩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后给予免跑处理。
(七)课余体育锻炼跑步过程中,凡学生有代跑、替跑、接力跑、交叉跑、一人多跑等作弊、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当年体育课以O分计;无体育课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若发现组织规模性代跑、替跑等不良行为,将直接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全校通报,情节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八)学生工作处、公共基础教学部体育教研室及各系将不定期进行暗访,抽查,发布数据,对学生课余体育锻炼全程进行监督。
七、安全提示
(一)请同学们根据天气情况、自己的身体条件和课程安排,合理安排跑步时间;尽量避开上下课的高峰期;尽量不要在饭后立即跑步,运动前请做好准备活动。
(二)在跑步的过程中,请同学们务必遵守校内有关安全规定,注意来往车辆,确保人身安全。晚上避免独自前往较为偏僻或光照条件不佳的地方跑步。跑步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开展自救与互救;情况严重的,及时联系校医院(电话:0851-28797027 ),情况严重者请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
附件1:437必赢会员中心学生免于执行课余体育锻炼申请表.docx
学生工作处 公共基础教学部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