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74号)、《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茅集团人领办发〔2023〕7号)以及《437必赢会员中心职称申报推荐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就2023年学校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依据《贵州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9号)》中要求执行。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自主评审范围。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从事工程 系列食品工程、生物化学、工业自动化工作,且符合相应中、副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食品工程系列包括:发酵、酿造、微生物、酶制剂,动植物 (微生物)等内含成分分离提取等领域;生物化学主要包括:生 物化学领域;工业自动化主要包括: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 工业过程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工业网络技术、工业自动化仪 表、液压与启动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等领域。
(二)社会化评审范围。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以及其他工程系列副高级、中级的职称,统一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评审。
三、申报评审安排
今年全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于8月1日起依托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rcrs.gzsrs.cn:8888/ips/)开展。
(一)账号创建。申报人信息系统账号由学校系统管理员统一创建。个人登录账号为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abc。
(二)时间安排。工程系列职称申报人从8月1日起即可登录信息系统维护本人信息、上传申报材料,上传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信息系统于8月28日8:00至8月31日17:00开启申报,申报人在信息系统开启申报期间点击“申报”提交材料。
(三)资格审查、推荐及材料流转。
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填报错误、被信息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申报人应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
2.公示推荐。学校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和信息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
3.材料流转。公示完成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人材料在评委会收取材料截止日前推送到位。
三、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有关事项
根据《2022年版贵州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黔人社通〔2022〕118号),在工程领域,取得不分级别或一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取得二级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工程系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以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申报职称的,其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应为获该资格后取得。
四、继续教育学时及相关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2023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https://rst.guizhou.gov.cn/xwzx/gggs/202306/t20230613_80199342.html)执行。
附件:1.工程系列职称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教师工作处
2023年7月31日